乡村振兴视域下 乐安县非遗保护与传承实践

乡村振兴视域下

乐安非遗保护与传承实践

                                             许维东  王青

乐安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临川文化和庐陵文化在此交汇融合,给今天的乐安文化发展繁荣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非遗项目众多,既有静态的历史文物、遗址遗迹,又有活态传承的非遗项目。流坑、红军标语第一村、小吹会等就是其中的典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乐安傩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流坑小吹会、装故事、蛋雕、罗陂庙会等,以及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项目和正在发掘的非遗项目等。

乐安的非遗保护工作有今天的局面,得益于其自身资源丰富、组织管理到位,以及国务院和省级文化保护部门的政策保障。乐安县的非遗工作在全省来说,是有特色的。本着“保护与传承并重,彰显即地文化特色,尊重历史史实而活化,兼顾城乡融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一系列举措促进了乐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向前发展。尤其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和文化部门不断开拓创新,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起来,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诚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问题和困难压不倒勤劳智慧的乐安人,大家通过学习、摸索、实践,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突破,实现了一次有一次的跨越。

一、乐安非遗保护与传承现状

乐安现有非遗项目40余项,各处遗址、遗迹保存良好,活态传承项目保护传承状态良好。活态传承的非遗项目有民间舞蹈类乐安傩舞(国家级),民间音乐类乡射遗乐,民俗类乐安罗陂庙会、装故事,传统美术类乐安蛋雕,习俗类乐安打船歌习俗,传统戏剧类乐安花鼓戏等。乐安非遗工作人员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遵循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传承的必然规律,扎实、高效推进乐安县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进程的推进,非遗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种资源齐聚乡村,共促发展,为非遗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新农村文明实践的开展,为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提供了新的舞台;自媒体技术为非遗项目的传播和研习提供了新的载体。然而,我们依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它们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非遗工作的发展。一是各级非遗工作组织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的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不够,专业水平不高,保障不够等问题。如:乐安县文化馆从事非遗工作的人员严重不够,办公环境较差。二是非遗项目传承人青黄不接,个别非遗项目面临失传的危机。如:乐安傩舞东湖流派的传承人杨师傅,他已年过六旬,目前还没有传承接班人,且作为年事已高的艺人,在很多舞蹈动作方面不能演绎了。三是个别非遗项目内部存在流派之争,对于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的认定和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缺陷。还有一些没有总结到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总之,喜忧参半。

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摸索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解决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中的瓶颈问题。各省文化和旅游厅都在努力试行各种办法,将“群体”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范畴,在省级层面迈出探索创新步伐。我省已立项重大课题,开展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乐安县在实践中,摸索适合自己实际的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队)的管理办法。如:流坑小吹会,虽然在原有的机制上只能认定1名传承人,但是在实际活动中,我们认定乐队是传承人团队,缺任何一位乐手这个项目都不完整。在待遇上,管理上,考核上也是作为一个整体传承团队来对待。

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具有活力的主体,他们在保护传承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也存在着部分代表性传承人对权利和义务理解不深,传承活动计划性不强,传习效果不明显,对政府给予的传习补贴用途不清晰等问题,甚至还有个别代表性传承人未有效履行职责等情况。因此,探索认定和管理传承人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乐安文广新局在依托县文化馆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探索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严格把关,本着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对于申请认定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其次,在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上,既规范制度,又注重特殊情况,因人而异,体现人文关怀。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引导、教育、培训、帮扶、考核。

三、非遗保护与活态传承探索

活态传承研究能达到对乐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最终目的,用文字、、视频等方式记录下乐安非遗项目。一方面对乐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视与扶持,技艺就在他们身上,没有了传承人,就没有了乐安非遗;另一方面,树立非遗项目“系统保护”的理念,将与非遗项目相关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整体研究保护;第三方面,对乐安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使得乐安的非遗项目获得经济效益,从而调动参与人员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学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年轻人。

1.遗址遗迹、文物的保护。对于历史遗址遗迹、文物的保护和研究,乐安县从理论研究和实践保护两个方面一起抓,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理论研究方面,通过建立域内专家学者和业内专家学者团队,全方位、立体式对此类非遗项目开展研究和保护。包括:档案式保护、数字化保护和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主要指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等进行的一种类似于档案保存式的保护。保护档案归为三类,即实物档案、记忆档案和“申遗”档案。乐安县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建设,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馆陈列,健全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服务等多项措施。乐安的红军标语第一村已然建成了博物馆,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红色教育提供了学习场所。千年古村流坑,村内建有展馆,还有保护着的文物、古建筑、名人墨迹等。流坑被誉为“千古第一村”、浓缩华夏耕读文明最后的孤本”和“中国古代农村文明的活化石”,2016年2月,流坑景区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是信息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方式。在“后申遗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借助网络数字技术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是保护的最高形式和最有效方式,乐安县就此展开大量研究,涉及内容十分广泛。

2.活态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乐安县现有活态非遗项目多项,乐安傩舞、打船歌、流坑小吹会、装故事、罗陂庙会、蛋雕,还有竹衣、竹竿舞等。在乐安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文广新局工作人员组织有序,广大民间艺人和爱好者积极参与保护和传承,继承和发扬了传统文化和技艺。指导思想,坚持用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和讲话精神为指导,特别是总书记关于非遗系统保护的科学观念。坚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原则,对活态非遗项目进行有效保护、研究和传承。组织保障,完善各类制度,探索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体管理办法,加强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和资助,加大对新项目的挖掘和整理力度等。创新工作方法,开展非遗项目展演活动,让非遗走进老百姓的生活中,扩大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在流坑景区,打造了演艺活动,将傩舞等非遗项目进行有效融入。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进校开展活动,将传统技艺带进校园,带进课堂,带进孩子们心里。(作者: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许维东 乐安县文化馆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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